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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人,的第一次
加入日期:2008-10-6 16:44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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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笑话:一个女孩无意中做了一件伤害众人的事,结果招致杀身之祸。
辩护律师说:她毕竟年龄还小,不是有意触犯,应该原谅。
受害者说:不杀不足以平民愤,替美女辩护的人不怀好意。
经过权衡轻重,法官最后说:判处死刑,立即枪毙。
受害者说:慢,一枪把她打死太便宜她了,应该千刀万剐。
法官认为反正她也是死,于是就把她交给受害者任其处置。
受害者满腔怒火,泪如雨下,他举起一把大刀就架在了美女的脖子上,然后愤怒地对她说:只要你肯嫁给我,什么都好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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